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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对事业单位法人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2017年9月18日)
时间:2017年09月18日

冀机编办[2017]105号 

省直有关部门,各人民团体

为贯彻落实中央编办《关于加强和创新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监管工作的通知》及《河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推进方案》,我办研究制定了《关于对事业单位法人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现予印发。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编委办可结合实际情况,参照本方案制定本级工作方案,开展监管工作。

 

                                  2017年9月15日

 

 

 

 

 

关于对事业单位法人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编办《关于加强和创新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监管工作的通知》及《河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推进方案》,开展省直事业单位法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中央编办关于加强和创新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监管工作的有关要求,紧密结合实际,以日常登记管理为基础,加强实地核查,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规范监管行为,提高监管效能,促进公益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基本原则

1、依法监管。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确保监管规范有序进行。  

2、公正公开。明确检查内容,细化操作规则,全面公开执法事项、程序和结果,实行阳光执法,以公开促公正。

3、动态管理。依托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系统,抽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及时更新数据,确保完整准确。

4、随机检查和专门检查相结合。根据工作需要,登记管理机关可就一个或多个事项对其核准登记的部分或全部事业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对通过日常书面审查、网络监测、绩效考核、投诉举报等途径发现存在问题的事业单位,进行有针对性的专门检查。

二、主要任务

(一)制定工作方案。2017年5月底以前,省登记局制定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并报省编委办同意后组织实施。

(二)建立“一单、两库、一细则”。2017年6月底以前,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名称、住所、宗旨和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经费来源、开办资金)和年度报告全部纳入清单,实现抽查内容全覆盖;同时建立事业单位法人名录库和监督检查人员名录库;制定抽查细则,明确抽查内容、比例、频次、程序、方式、责任等要素,确保可操作、可追溯、可考核。随机抽查的比例原则上为1%-3%。

(三)实施监督检查。每年年度报告结束后应进行一次年度报告公示信息抽查,对投诉举报多、违规记录多的单位可提高抽查几率。执法检查人员的随机选派,可采取本级编办统筹或区域统筹等方式。暂不具备“双随机”条件的,可先进行检查对象随机。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及时处理。抽查工作过程和结果要及时录入登记管理系统,通报举办单位和相关部门。

(四)处理有关问题。对检查出有问题的单位,依据《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处理。涉及行政处罚的要向举办单位及业务主管部门书面通报,请其指导整改、监督执行。严格履行行政处罚告知程序,确保被处罚对象陈述、申辩等权利。行政处罚材料要及时建宗立卷,并录入登记管理系统,全程留痕、有据可查、接受监督。定期对违规案例进行汇总分析,针对多发问题研究提出预防应对措施。 

(五)公开检查结果。自检查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事业单位在线”网站或政府网站公开信息,同时向信用信息平台推送共享。

三、工作要求

(一)建立健全协调配合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举办单位、业务主管部门对事业单位的监督指导职责,建立相关问题协商和处理机制。加强与财政、税务、审计、银行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协作,加快实现证书信息共享、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做好监管执法与司法的衔接,对涉嫌违法线索依法及时移送司法部门。 

(二)切实强化信用约束。落实中央关于失信联合惩戒工作的统一部署,严格执行关于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登记为法定代表人的规定,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建立对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现任法定代表人撤换建议机制。 

(三)拓宽监督渠道。日常登记管理、实地核查与社会监督相结合,对日常登记管理和监督中发现和社会举报、其他部门移送的问题线索,及时甄别核实并做出相应处理。完善事业单位公示信息制度,确保社会公众的知情权,为社会公众参与监督提供电子邮件、电话、信访举报、网络舆情等多种便捷途径。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完善政策措施,优化流程,切实为监查工作顺利进行提供组织保障。

落实工作责任。将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人,确保每个具体事项全部落实到位,按时间节点完成。

)加强指导跟踪问效。登记局要做好解疑释惑等工作,跟踪了解进展情况,总结推广成功经验,解决监管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将此项工作纳入年终工作考核。

 

 

 

1、《河北省事业单位法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2、《河北省事业单位法人监督管理法律文书样本》

   3、《河北省事业单位法人监督检查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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