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机编办[2017]84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编委办:
按照国家局《关于事业单位法人和机关群团信息排查纠错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事登函[2017]9号)要求,我省将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和机关群团信息排查纠错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登记管理机关负责本级事业单位法人和机关群团信息排查纠错工作。
二、排查过程中如有具体困难,如删除单位整体数据等,请以市为单位,统一报送至省登记局,我们将联系国家局帮助解决,报送方式为电子邮件形式。
三、《关于事业单位法人和机关群团信息排查纠错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事登函[2017]9号)已经在“事业单位在线”网站上发布,请认真查看并按照排查要求和时间节点开展信息排查纠错工作,我们不再另行转发此文件。
四、请各市于8月28日前完成排查纠错工作,并将有关情况汇总形成书面材料报送至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五、各级登记管理机关要高度重视,登记管理机关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利用好QQ群、微信群、公众号、网站等平台,采取多种途径掌握信息,确保排查后的登记管理信息完整、准确。
联 系 人:陈飞超 刘东亮
联系电话:0311- 87802758 87802787(兼传真)
邮 箱:759503301@qq.com
2017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