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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申请变更登记应当提交的材料
时间:2016年12月19日

 

一、变更单位名称,提交:

1、《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

2、审批机关批准文件;

3、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二、变更住所,提交

1、《事业单位变更登记申请书》;

2、住所证明文件;

3、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三、变更宗旨业务范围,提交:

1、《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

2、变更宗旨和业务范围的批准文件;

3、涉及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的,出示相应资质认可证明或执业许可证明;

4、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四、变更法定代表人,提交:

1、《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

2、《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

3、现任法定代表人免职文件;

4、现任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报告;

5、拟任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6、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五、变更经费来源,提交:

1、《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

2、变更经费来源的证明文件;

3、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六、变更开办资金,提交:

1、《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

2、开办资金确认证明;

3、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联系地址:河北省  邮政编码:030006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投稿邮箱:tg@scopsr.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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