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环保机构上划期间登记工作稳妥推进,保定市编委办不等不靠、积极作为,顺利完成对全市环保机构登记管理授权。
一是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解,查阅有关文件,并就有关授权事宜请示了省编委办;二是结合实际,研究本地环保机构登记情况,决定暂授权各县(市、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对所属地区环境保护局及其监测监察执法机构进行登记管理。三是以内部明电形式下发通知,明确登记管理事宜。
授权工作的及时进行,为全市环保机构设立、变更和注销登记的及时进行破除了障碍,使全市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得以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