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编委办公室从2016年1月1日起启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先后对事业单位法人、党政机关、市编委办直接管理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开展为期半年的源头赋码工作。截止到3月底,将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全部更换为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证书,比上级要求提前3个月。6月底,将市直机关、市编委办直接管理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全部更换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提前半年完成任务。具体做法如下:
一、有序、高效换发证书。先后印发《关于实施事业单位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的通知》(衡市机编办[2016]5号)和《关于开展市直机关、市编委办直接管理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的通知》(衡市机编办[2016]47号),并在1月初和4月初对各单位相关同志开展培训。为提高效率,对事业单位法人,将年度报告与更换证书同步进行;对机关、群团,集中力量在6月30日前完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换证工作。
二、严格、热情提升服务。对相关单位提交的申请和证明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对办事人员耐心细致,确保按时完成。对硬件条件不具备或者办事员老龄化的事业单位帮助网上提交材料,针对网络系统错误问题,公开解决办法,对打电话咨询的办事人员耐心讲解;对连续退回修改两次的事业单位主动电话告知并指导修改;三月中旬对没有提交申请的事业单位电话催促主管部门和法定代表人尽快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