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3号)精神,按照中央编办安排部署,省编办于3月25日至27日,举办机关、群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相关工作培训, 部署全省机关、群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介绍网上操作系统情况并对系统的使用进行了辅导。各设区市、省直管县编委办登记局负责人和部分业务骨干约50人参加了培训。 自2016年3月3日起,机构编制部门启动机关、群团统一代码赋码工作,为机关、群团免费发放统一样式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对已有《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机关、群团,国家规定2017年底前完成,我省要求2016年6月30日前完成初始发放工作。